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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双倍工资赔付有时效限制
来源:韦丽娟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1-04
浏览量:605

基本案情:


刘某于2013年入职A公司名下黄石分公司,双方口头协议刘某担任黄石分公司负责人。后20151月黄石分公司因公司严重亏损遂决定注销。A公司通知刘某:公司决定免除其负责人职位,并重新安排其工作岗位。刘某不服,一气之下于128在公司内部QQ聊天群口头提出辞职,此后未来公司报道。因A公司黄石分公司注销, 20155月刘某向黄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:要求A公司补发20152月工资;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;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;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诉请。业经黄石仲裁委、黄石港区法院、黄石中院判决,A公司赔偿刘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六个月工资,驳回其他诉请。


本案争议焦点:


在公司群内提出离职是否有效?


A公司建立公司内部QQ群,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董事长都在该群,公司大小事务都会经该群向员工发布信息。刘某提出离职时公司高层立即回复其信息,并劝慰。且此后刘某本人也未来公司报道。公司群内管理员及时将刘某QQ群内发布的信息截图保存。审理法官采纳A公司观点,从证据上来看刘某系口头提出离职,并以其实际行动表示离职,最终判决驳回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诉请。


法律规定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,不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,劳动者享有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。


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?


二审法院认为:本案中,由于本案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并且未发生能阻碍合同未签订的其他情形,该诉讼时效可延续至刘某离开A公司止,其后每超过离职之日一个月,将因超过时效期间为一年的限制而丧失一个月二倍工资的胜诉权。故A公司赔偿刘某六个月的工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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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韦丽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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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湖北忠三(黄石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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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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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4202*********4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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